履歷
1981年.09月—1983年8月 四川省警校治安專業學習
1983年8月—1990年1月重慶市公安局三處科員(其間:1986年9月——1989年6月 西南政法大學法制專業在職學習)
1990年1月—1990年8月 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治安科科員
1990年8月—1990年12月 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法制科科員
1990年12月—1993年5月 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法制科副科長
1993年5月—1994年8月 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治安科副科長
1994年8月—1998年4月 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治安科副科長、主任科員
1998年4月—2000年1月 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治安科科長
2000年1月—2000年12月 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治安科科長、副處級偵察員
2000年12月—2006年2月 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其間:1999年8月—2001年12月 中央黨校法律專業在職學習)
2006年2月—2006年4月 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偵察員
2006年4月—2007年9月 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偵察員
2007年9月—2008年12月 墊江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縣長助理、縣公安局黨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
200年8月12— 墊江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
案件過程
2009年8月20日,重慶市檢察院將墊江縣副縣長、墊江縣公安局長徐強涉嫌職務犯罪的線索指定市檢察院二分院辦理。經初步調查查明,2006年6、7月,徐強在擔任市公安局沙坪壩公安分局副局長期間,為了得到提拔和重用,給重慶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文強行賄數十萬元;2008年2月,徐強在擔任墊江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墊江縣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給該局民警鄧某調換工作、提拔使用為由,收受對方大眾速騰轎車一輛;2009年1月,徐強以春節協調關係為由,從墊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拿走現金8萬元,占為己有後用於其個人消費。
被拘留
2009年9月25日,重慶市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許可對重慶市墊江縣政府原副縣長兼縣公安局局長徐強採取刑事拘留、逮捕強制措施。